1.正面拍攝:相機在被攝對象前方拍攝,被攝對象在畫面中央
特點:容易表現事物的基本特征;
有利于人物和觀眾面對面交流,有親切感,比如拍老師講課,新聞主持人等正面畫面,以橫線拍照來表現景物,給人以寬廣、穩重、寧靜、嚴肅、莊重的感覺;缺乏方向感,不利于空間感和立體感的表現,畫面平淡,圖片可以作為“過渡鏡頭”來改變視點和軸。

2.側面拍攝:相機在拍攝對象的側面拍攝
特點:擅長展現場景的輪廓、主體的動作姿勢、人物對話、老師的備課等。
側拍畫面指向性明顯,但只是被攝主體的側面,所以立體感差,從正面用等跟法拍攝人或物的運動。
3.斜向拍攝:相機在拍攝對象的斜側拍攝
特點:畫面既有被攝主體的正面,又有被攝主體的側面,立體感和縱深感強;既要善于表達畫面中物體的呼應關系,又要突出主體,分清主次;善于表現景物的斜向構圖,如斜向側拍、奔跑起跳等,給人以運動感。
4.背(反)拍:用相機對著被攝對象的背面拍攝而形成的畫面
特點:改變主體和陪襯體的位置,突出陪襯體和環境;
把人物和背景結合起來,背景是人們關注的東西,比如拍攝學生示波器的波形圖來測試電路;觀眾很容易進入主要人物的內心世界,展現他們的主觀感受,觀眾可以參與事件的發展。